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一、回購方案的主要內容嘉美食品包裝(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4年10月29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24年11月15日召開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分別審議通過了《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或回購專項貸款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部分公司已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回購的股份將用於轉換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回購股份資金總額不低於人民幣7,5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15,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4.40元/股(含)。本次回購的實施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詳見公司分別於2024年